烟台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指标和标准,可以参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官网上的《山东省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告》中提供的数据和标准。
其中,烟台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空气质量指数(AQI)。AQI是衡量空气质量的综合指数,包括细颗粒物(PM2.5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
臭氧(O3)等污染物。
细颗粒物(PM2.5)和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。PM2.5和PM10是空气中的颗粒物,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物。
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和臭氧(O3)。这三种污染物也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物。
对于这些污染物,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相应的监测标准和限值,例如,对于PM2.5和PM10,烟台市的监测限值分别为35μg/m³和70μg/m³;对于SO2、NO2和O3,
烟台市的监测限值分别为150μg/m³、80μg/m³和160μg/m³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些监测指标和限值可能会随着环境变化和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,具体情况需要关注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通知和公告。